北京市食药监局曝光272条食药违法广告 同仁堂上榜
医药网9月2日讯 昨天,市食药监局发布新一期违法广告的监测公告。统计显示,被执法人员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272条,涉及产品66个。其中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同仁堂冠脉通片”,1个月内发布了7次违法广告。
“药品广告问题最集中的是使用了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或者广告中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等。”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有45个品种、188条次,其中存在上述问题的有34个品种,数量最多。
此外,30个药品广告还含有治愈率、有效率、获奖及与其它品种进行比较等综合性评价的内容;20种处方药违规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16个品种;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广告的有20个品种;夸大产品适应症、扩大产品疗效的有12个品种。
如标称为“(唐龙)济生橘核丸”、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62021304”的药品。经查询,药品名称应为“济生橘核丸”,这则广告属于处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含有“专治疝气,疗效好”、“内外兼治,解决发病的内外原因”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诱导消费者购买。
除了药品广告,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有16个品种、62条次。典型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如“(普健牌)普健硒胶囊(珍硒原)”,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10779”。经查询,产品名称应为“普健牌普健硒胶囊”,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硒”。广告打着补硒工程的旗号进行宣传,称“专家呼吁:定量补硒刻不容缓”、“缺硒易患病得肿瘤”等。该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且利用专家的名义进行违法宣传,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等。
发布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的有5个品种、22条次。5个品种均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其中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4个品种。
据悉,市食药监局已将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情况通报市工商局核查处理,对违法广告中涉及北京生产企业的,已依法依规采取了行政处理措施,对外埠生产企业品种已转至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执法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真伪,必要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选择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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