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医药常识

栏目导航

新闻信息

联系我们

湖南省及省外招商经理:
贺勇华:0731-85146117. 15207409111 李 璐:0731-89916370. 13607448293 河北、 江苏、 重庆、 西藏:
彭仲丹:0731-88626206. 18274945925 河南、 山东、 甘肃、 江西:
万 嘉:0731-84823050. 13677344572 浙江、 内蒙、 山西、 海南、新疆:
周 丽:0731-85125657. 13755179105 四川、 辽宁、 陕西、 上海、云南:
肖思亮:0731-84810090. 18973127577 北京、 湖北、 青海、 贵州、福建:
李小花:0731-85111965. 15973179305 广西、安徽、黑龙江、吉林、宁夏、天津:
沈 琳:0731-84810320. 13487490435 广东:
周先生:15818091299

关于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13
 
 
2011年04月01日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1年 第27号


关于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有关要求,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截至2011年3月底,各省(区、市)拟参加基本药物招标的生产企业的电子监管改造工作已经完成。自2011年4月1日起,各省(区、市)不得采购未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未使用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统一标识的企业供应的基本药物。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